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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能培訓課程(人事管理) PAPM30117S – 滿額

本課程中,導師將會不斷地指派有關人事管理的不同模擬工作個案,並指導學員完成有關個案的實際操作技巧,同時亦會有大量相關人事範疇各層面的題目予學員實習,要求學員如參與實際的公共行政工作般,引用相關的法例完成所指派的工作及題目,讓學員能真正理解相關法例及掌握其應用,瞭解人事管理的運作流程。

對象:任何有興趣進一步掌握人事管理的人士(需具備一定人事法例基礎)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60小時 (共20節)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之課程編號:1704110908-0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29/7~30/12*(逢星期六) 18:30-21:30 MOP5,100(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MOP 100

*5/8, 28/10, 23/12不上課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註:學員需自備與人事管理範疇有關的法例

報名須知: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06/03/reminder20170610/

行政違法行為之一般制度 PAAI00117S – 尚餘少量名額

我們經常聽到人們說到行政違法一詞,如某部門不作為行政違法,然而 “行政違法”是一個法律詞彙,有其特定的意義和內涵,乃表示涉及行政上之違法行為。雖然行政上之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行為(包括輕微違反)性質不同,但同屬處分性質的法律規範,因此除<行政程序法典>的相關規定外,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的一般原則至基礎性規定亦予以適用。

目的:課堂中將結合該等實體制度,講解相關內容,務求學員更容易理解行政違法的一般制度,旨在使學員對本澳現行行政違法的一般制度有較深入和系統性的認識。為使學員能把課堂的教學內容結合到他們的實際工作,在每次課堂的末段將有約15分鐘的時間供學員發問。

對象:  主要是執行稽查及跟進相關程序工作的現職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以及所有有興趣的人士

導師:  廖華基 (前司長辦法律顧問,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  21小時 (共7節)

持續進修課程編號:  1704110946-0

課程內容:

第一部份 – 行政違法行為的概念及構成要素

  • 行政違法行為與犯罪行為及輕微違反
  • 行政處罰 – 罰款
  • 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的一般原則
  • 構成要素 – 主體、行為、不法性、過錯

第二部份 – 行政違法行為的實體制度

  • 責任能力、責任之排除、責任之消滅
  • 違法行為未遂
  • 違法行為競合
  • 累犯
  • 時效

第三部份 – 行政違法行為的程序制度

  • 處罰主體及權限
  • 對違法者之保障 – 聽證權利、辯護權利
  • 身分資料及居住資料
  • 臨時措施及中間行為的可上訴性
  • 非澳門居民之違法者
  • 處罰決定之作出、執行及申訴
  • 行政違法行政程序之進行

教授之法例:

– 第52/99/M號法令《行政上之違法行為之一般制度及程序》

– 第57/99/M號法令《行政程序法典》*

– 第58/95/M號法令《刑法典》*

– 第48/96/M號法令《刑事訴訟法典》*

*只涉及行政違法部份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19/7~12/8*(逢星期三及六) 星期三19:00-22:00&星期六14:30-17:30 MOP1,780(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MOP100

*9/8(星期三)不上課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06/03/reminder20170610/

公共行政實務系列 – 中文公文寫作課程 PAGC00217 – 尚餘少量名額

在各個投考公職的知識考試中,除考核考生的一般職務能力和知識外,典試委員會很多時都會要求草擬公文,來測試考生們的寫作能力。要在云云投考生中突圍而出,除了文筆好,還要對法律有一定認識,把法例條文於公文中引用得宜。

撰寫公文與編寫其他文書不同,因公共行政機關必須在符合法律的框架下及法律賦予的職權範圍內進行所有活動,所有公文均須符合法律要求,故引用合適的法例條文才是相對重要的。

要撰寫一篇“好”的公文,不得不先了解每一公文的特點、格式及不同公文的各種不同寫作方法,且最重要的是能把個中法例融滙貫通引入公文中,這樣才可給予權限實體清晰的思路,以便作出判斷及批示。

對象:任何有興趣認識公文寫作的人士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60小時 (共20節課)

課程內容:

  • 中文公文的表述方法與語言運用:
  • 公文概說
  • 公文表述方法
  • 常用詞語
  • 公文及事務文書寫作訓練:
  • 事務文書概述
  •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公文格式:
  • (1) 公函;(2) 計劃書;(3) 建議書;(4) 通告;(5) 公告;(6) 證明書;(7) 聲明書;(8) 會議文書包括議程、會議紀錄、會議紀要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31/7~23/10*(逢星期一、三) 19:00~22:00 MOP 4,800

 MOP 100

*7/8, 9/8, 14/8, 2/10, 4/10不上課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 知: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06/03/reminder20170610/

公共行政實務系列 – 面試的技巧 INTS00317 – 尚餘3名

在一般公職開考程序中,專業面試一向佔頗高的評分比重,在面試當中,典試委員會少不免會考核考生對特區政府、其施政方針及開考部門的特質、資訊等的掌握,從而了解考生是否為自己投考該公共部門而做好一點點最基本的準備工作。本課程專門針對公職開考中的專業面試,協助學員全方面地準備面試及掌握面試的應對技巧。

課程內容:

  • 深入講析如何準備及整理面試材料,幫助學員全面瞭解及掌握考試資訊
  • 講解面試時要注意的事項,並透過模擬面試,讓學員掌握正確的面試技巧及思維

對象:任何有興趣參加公職考試的人士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30小時 (共10節)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25/7 ~ 10/10*(逢星期二) 19:00 ~ 22:00 MOP 2,400

MOP 100

*8/8, 3/10不上課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 知: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06/03/reminder20170610/

公共部門招聘及晉級制度課程(PACI00117S) – 額滿

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對人員的招聘、甄選及公務人員在職程內晉級培訓等的程序訂出規範,目的為確保所有公共行政部門在招聘甄選或在職公務人員晉級過程中的合理性及一致性。

目的: 本課程將解說相關法規之各重點,如:入職開考、甄選方法、晉級培訓等,藉此令學員更明瞭及能掌握整個開考程序及晉級培訓方面的規定。

對象:任何有興趣了解該行政法規的人士或從事人事範疇工作的人士

課時:12小時 (共4節)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之課程編號: 1704110746-0

 課程內容:

  • 開考程序
  • 晉級程序
  •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20/06~11/07(逢星期二) 19:00~22:00 MOP1,020(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MOP 100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04/19/reminder_20170506/

處理投訴程序課程(PCOM00117S) – 額滿

行政當局非常重視“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自特區政府成立以來,致力提高公共部門的透明度,滿足社會的需要,並透過分析巿民的訴求從而改善服務質素。為了能妥善接收市民提供的資訊及把這些資訊轉化成有助改善部門運作的反饋資料,一個有效的投訴處理機制是非常重要的。

目的: 導師將清晰講解處理程序中每一步驟的工作及責任,在完成本課程後,學生可瞭解公共部門在處理投訴的正確程序,並能掌握在跟進過程中應有的技巧。

對象:任何有興趣瞭解公共部門投訴處理程序的人士

課時:12小時 (共4節)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之課程編號:1704110750-0

 課程內容:

  • 處理程序的步驟
    • 接收投訴
    • 面對投訴人的處理投巧
    • 調查及分析
    • 決定的執行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24/6~15/7(逢星期六) 18:30~21:30 MOP1,020(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MOP 100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04/19/reminder_20170506/

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課程(PAFU00117S) – 尚餘1名

為完善公務人員的退休保障制度,澳門特區政府於2006年度立法制定《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法案,並於2007年1月1日起實施推行。這一法律的生效,使過去一直未能在退休基金會制度下獲退休保障的公務人員終能受惠於退休保障制度,把現行的局部退休保障制度擴大至全體現職或新入職公務人員。

目的: 本課程將詳盡解釋公積金制度法律中的各條文,並透過實例解說各步驟如:登記、供款、投放供款、註銷登記、權益歸屬、結算及支付、原退休金供款人在轉制所面對的問題(如移轉價值等)、公務人員如選擇公積金制度在離職時的金錢補償等事項在實務運作中的實際情況。籍此可令學員更明瞭及掌握公務人員在公積金制度中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對象:任何有興趣瞭解澳門特區公共行政程序的人士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24小時 (共8節)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之課程編號: 1704110786-0

課程內容:

  • 3/2009號法律 修改第8/2006號法律 本法律訂定帳戶的結算期限及形式。
  • 8/2006號法律 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 本法律訂定公共部門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
  • 15/2006號行政法規 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投放供款規章 本法律訂定公共部門的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投放供款規章。
  • 經第5/2007號法律修改之第25/96/M號法令 散位工人及助理人員之社會保障 本法令規範散位工人及助理人員之社會保障狀況,及在其確定終止職務時給予金錢補償。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25/6~20/8*(逢星期日) 18:30~21:30 MOP2,040(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MOP 100

*6/8不上課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04/19/reminder_20170506/

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PAAC00117S) – 已開課

《公共部門勞務合同制度》已獲立法會通過並於1/11/2015起生效,自該法生效後,所有新入職的非編制內人員均以相同制度的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聯繫,而舊有不同種類的合同 已逐步被行政任用合同取替,至全面統一為止。

目的: 本課程將詳細解說《公共部門勞務合同制度》各重點,如:合同種類、重新聘用及調職、終止合同的賠償等,藉此令學員更明瞭在新合同制度中自身的權利和義務。

對象:任何有興趣了解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人士

課時:12小時 (共4節)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之課程編號: 1704110737-0

 課程內容:

  • 一般規定
  • 行政任用合同
    • 一般原則
    • 重新聘用及調職
    • 合同的終止
  • 個人勞動合同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21/5~11/6(逢星期日) 18:30~21:30 MOP1,020(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MOP 100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04/19/reminder_20170506/

行政程序課程(PACP00117S) – 額滿

本課程旨在讓學員對本澳行政程序法有較深入的認識,尤其是關於基本原則、程序的一般階段、行政保障三個方面。由於行政程序法屬行政法中的一部分,在課程中會向學員講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知識,使他們更易於明白和掌握行政程序法的內容。此外,為了使學員能把他們的實際工作結合課堂的教學內容,在每次課堂的末段將有約15分鐘的發問時間供學員提問。

對象:任何有興趣瞭解澳門特區公共行政程序的人士

導師:廖華基 (前司長辦法律顧問,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持續進修課程編號:  1704110926-0

課時: 42小時 (共14節)

課程內容:

第一部份 行政法概論

  1. 公共行政與集體需要
  2. 公共行政的各種意義
  3. 行政法:公法、權力分立、行政合法性
  4. 行政組織
  5. 層級與授權
  6. 行政活動:行政行為、規章、行政合同

第二部份 行政程序法典

  1. 行政程序法典為行政法的部分
  2. 行政程序之定義及其一般原則;預先執行
  3. 行政程序之一般階段:提起、調查、聽證、決定、通知
  4. 行政合同之使用及特徵

第三部份 行政保障

  1. 行政行為之可訴性;確定性之行政行為
  2. 聲明異議及行政上訴;必要訴願及任意訴願
  3. 正當性、期限及效果
  4. 司法上訴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2/6~17/7(逢星期一及五) 19:00-22:00 MOP3,570(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MOP100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04/19/reminder_20170506/

公務採購專業文憑課程(PAPP60117S) – 額滿

本課程以四個部份組成,從公務採購的法例及原則起步,讓學員對公務採購管理制度建立紥實的基礎知識,第二階段是透過不同的公務採購模擬工作個案/問題,指導學員實務操作技巧及應付公開考試,第三及最後階段是引導學員獨立思考,以熱門的公務採購議題作現況分析,藉此啟發思考能力、提升邏輯分析力及教導學員撰寫建議書的技巧。完成課程後,讓學員對公務採購方面得到全面掌握。

對象:任何有興趣瞭解公務採購或投身公職的人士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120小時 (共40節)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之課程編號: 1704110717-0

課程內容:

第一部份 –公務採購制度 (60小時)

  • 工程及財貨與勞務取得的開支制度
  • 財貨與服務的取得之招標法律制度
  • 公務採購的形式、原則及各階段注意事項
  • 詢價程序及注意事項
  • 製定書面諮詢的報價要求
  • 公開招標程序及注意事項
  • 製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
  • 判給標準、如何選標、評標及製作評審報告
  • 製作合同及協議書
  • 取得財貨與勞務開支的程序和結算指引

第二部份 – 實務操作技巧 (30小時)

  • 引用公務採購制度的相關法例完成於課堂上指派的模擬工作個案,從而掌握法例的應用及瞭解實際運作流程。

第三部份 – 公務採購研修 (20小時)

  • 針對熱門的公務採購議題及複雜的個案作深入討論及現況分析,啟發獨立思考及提升邏輯分析力。

第四部份 – 建議書撰寫技巧 (10小時)

  • 指導如何撰寫公務採購範疇的建議,教導如何把公務採購法例融滙貫通引用於建議書中,給予權限實體清晰的思路,以便作出判斷及批示。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18/6~19/11*(逢星期日,每天2節課) 第1節:10:00-13:00第2節:14:30-17:30 MOP9,600( 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MOP 100

*6/8全日不上課, 12/11第2節不上課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04/19/reminder_2017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