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與基本法課程 (課程編號:CNBL00122S) – 額滿

1999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祖國,中國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式成立,並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運作。澳門特別行政區在“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澳人治澳”的根本原則下,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以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誠然,澳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在一國之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憲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成立,在法律授權下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行一國兩制,故此不單須了解基本法,更有必要認識中國憲法及其憲政體制,正確認識相關的憲政制度,尤其是中央與特區的關係方面。

 對象:任何有興趣瞭解憲法和基本法的人士

導師:廖華基 (前司長辦法律顧問,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持續進修課程編號:  2110180226-0

課時:30小時 (共10節,每節3小時)

第一單元憲法的性質與地位

  • 憲法的淵源、構成與分類
  • 憲政與政治體制/政體
  • 國家 – 要素及結構形式

第二單元中國憲法的產生與發展

  • 中國的政治體制
  • 中國的國家機構
  • 憲法的解釋
  • 公民權與國籍

第三單元《基本法》的歷史背景與進程

  • 澳門 – 中國的領土;澳門的實際管理
  • 中葡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
  • “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核心及意義

第四單元《基本法》的法律性質;與中國憲法的關係

  • 屬全國性法律
  • 屬憲法性法律
  • 《基本法》下的行政管理權、立法,以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第五單元《基本法》的內容

  • 總則
  • 對中央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對外事務
  • 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 – 行政長官、行政機關 立法機關、司法權關
  • 《基本法》的解釋和修改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19/2/2022~22/3/2022(每週二節課,逢星期二及六) 星期二19:00-22:00&星期六 14:30-17:30 MOP2,850(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MOP100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http://site.mpa-training.com/2022/01/03/reminder_202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