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結合理論及實務,由淺入深詳盡解釋法例條文及概念,並透過實務例子進行探討分析,尤其涵蓋行政程序之各個階段,令學員更深入明瞭及掌握行政程序法典的意義,並能運用於開考或實務的行政程序中。
對象: 任何有興趣投考公職或瞭解澳門特區公共行政程序的人士
導師: 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 70小時
課程內容:
- 一般原則
- 主體
- 公共行政當局之機關
- 一般性規定/合議機關/權限/授權及代任/管轄權、職責及權限之衝突/無私之保障
- 利害關係人
- 參與/正當性
- 行政程序
- 一般原則/資訊權/通知/期間及延期/程序之進行 – 開始、臨時措施、調查、決定及其他消滅原因
- 行政活動
- 規章/行政行為/聲明異議及行政上訴/行政合同
- 公共行政當局之機關
班別 |
課程編號 | 上課日期 | 時間 | 學費 | 報名費 |
週二班 | ACPA00221 | 20/7/2021~11/1/2022#逢星期二 | 19:00~22:00 | MOP7,900 |
MOP 100 |
#2/11, 21/12, 28/12不上課;7/12, 14/12, 4/1 & 11/1的上課時間為19:00-22:15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http://site.mpa-training.com/2021/06/19/reminder_2021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