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ac logo 2020

行政程序課程 (課程編號:PACP00121S) – 已開課

本課程旨在讓學員對本澳行政程序法有較深入的認識,尤其是關於基本原則、程序的一般階段、行政保障三個方面。由於行政程序法屬行政法中的一部分,在課程中會向學員講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知識,使他們更易於明白和掌握行政程序法的內容。此外,為了使學員能把他們的實際工作結合課堂的教學內容,在每次課堂的末段將有約15分鐘的發問時間供學員提問。

對象:任何有興趣瞭解澳門特區公共行政程序的人士

導師:廖華基 (前司長辦法律顧問,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 42小時 (共14節)

持續進修課程編號:  2010100315-0

課程內容:

第一部份 行政法概論

  1. 公共行政與集體需要
  2. 公共行政的各種意義
  3. 行政法:公法、權力分立、行政合法性
  4. 行政組織
  5. 層級與授權
  6. 行政活動:行政行為、規章、行政合同

第二部份 行政程序法典

  1. 行政程序法典為行政法的部分
  2. 行政程序之定義及其一般原則;預先執行
  3. 行政程序之一般階段:提起、調查、聽證、決定、通知
  4. 行政合同之使用及特徵

第三部份 行政保障

  1. 行政行為之可訴性;確定性之行政行為
  2. 聲明異議及行政上訴;必要訴願及任意訴願
  3. 正當性、期限及效果
  4. 司法上訴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8/6/2021~24/7/2021*(逢週二及六) 週二19:00-22:00&週六 14:30-17:30 MOP3,990(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MOP100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http://site.mpa-training.com/2021/04/10/reminder_2021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