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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職程制度》補充課程 (課程編號: PARP00117S) – 取消

目的:  第4/2017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已獲立法會通過並將於本年8月生效,它對現行的第14/2009號法律作出了若干修訂。本課程將詳細解說此法律的各修訂重點,讓學員更清晣了解行政當局對規範人員職程的規定。

 對象:對公職法律制度有基礎認識的人士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12小時 (共4節,每節3小時)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之課程編號: 1707250380-0

 課程內容:

第4/2017號法律修改第14/2009號法律的各項重點,包括:

  1. 學歷及入職條件
  2. 晉級程序
  3. 特別職程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7/11~28/11(逢星期二) 19:00~22:00 MOP1,020(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MOP 100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09/29/reminder_2017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