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補充課程)
(課程編號:PAAC00216S)
在行政當局的任用制度方面,非編制內人員的任用方式不只一種,而不同的任用方式有著不同的權利與義務,且存在很大的差異,所以,為了更好地統一合同制人員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特區政府對合同制度作出檢討及修訂,從而制定了《公共部門勞務合同制度》,以完善及統一各公共部門以合同方式任用人員,使人力資源得以更靈活運用。《公共部門勞務合同制度》已獲立法會通過並於1/11/2015起生效,自新法生效後,所有新入職的非編制內人員均以相同制度的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聯繫,而現有不同種類的合同將逐步被行政任用合同取替,至全面統一為止。
目的: 本課程將講解新舊制度的差異,並詳細解說《公共部門勞務合同制度》各重點,如:合同種類、重新聘用及調職、終止合同的賠償等,藉此令學員更明瞭在新合同制度中自身的權利和義務。
對象:對公職法律制度有基礎認識的人士
課時:12小時 (共3節)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之課程編號: 1510322960
課程內容:
- 一般規定
- 行政任用合同
- 重新聘用及調職
- 合同的終止
- 個人勞動合同
上課日期 |
時間 | 學費 | 報名費 |
24/4~15/5*
逢星期日 |
9:30~13:30 |
MOP940 (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
MOP 100 |
*1/5不上課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