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課程(PACP00117S) – 額滿

本課程旨在讓學員對本澳行政程序法有較深入的認識,尤其是關於基本原則、程序的一般階段、行政保障三個方面。由於行政程序法屬行政法中的一部分,在課程中會向學員講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知識,使他們更易於明白和掌握行政程序法的內容。此外,為了使學員能把他們的實際工作結合課堂的教學內容,在每次課堂的末段將有約15分鐘的發問時間供學員提問。

對象:任何有興趣瞭解澳門特區公共行政程序的人士

導師:廖華基 (前司長辦法律顧問,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持續進修課程編號:  1704110926-0

課時: 42小時 (共14節)

課程內容:

第一部份 行政法概論

  1. 公共行政與集體需要
  2. 公共行政的各種意義
  3. 行政法:公法、權力分立、行政合法性
  4. 行政組織
  5. 層級與授權
  6. 行政活動:行政行為、規章、行政合同

第二部份 行政程序法典

  1. 行政程序法典為行政法的部分
  2. 行政程序之定義及其一般原則;預先執行
  3. 行政程序之一般階段:提起、調查、聽證、決定、通知
  4. 行政合同之使用及特徵

第三部份 行政保障

  1. 行政行為之可訴性;確定性之行政行為
  2. 聲明異議及行政上訴;必要訴願及任意訴願
  3. 正當性、期限及效果
  4. 司法上訴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2/6~17/7(逢星期一及五) 19:00-22:00 MOP3,570(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MOP100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04/19/reminder_20170506/

公務採購專業文憑課程(PAPP60117S) – 額滿

本課程以四個部份組成,從公務採購的法例及原則起步,讓學員對公務採購管理制度建立紥實的基礎知識,第二階段是透過不同的公務採購模擬工作個案/問題,指導學員實務操作技巧及應付公開考試,第三及最後階段是引導學員獨立思考,以熱門的公務採購議題作現況分析,藉此啟發思考能力、提升邏輯分析力及教導學員撰寫建議書的技巧。完成課程後,讓學員對公務採購方面得到全面掌握。

對象:任何有興趣瞭解公務採購或投身公職的人士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120小時 (共40節)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之課程編號: 1704110717-0

課程內容:

第一部份 –公務採購制度 (60小時)

  • 工程及財貨與勞務取得的開支制度
  • 財貨與服務的取得之招標法律制度
  • 公務採購的形式、原則及各階段注意事項
  • 詢價程序及注意事項
  • 製定書面諮詢的報價要求
  • 公開招標程序及注意事項
  • 製作招標方案及承投規則
  • 判給標準、如何選標、評標及製作評審報告
  • 製作合同及協議書
  • 取得財貨與勞務開支的程序和結算指引

第二部份 – 實務操作技巧 (30小時)

  • 引用公務採購制度的相關法例完成於課堂上指派的模擬工作個案,從而掌握法例的應用及瞭解實際運作流程。

第三部份 – 公務採購研修 (20小時)

  • 針對熱門的公務採購議題及複雜的個案作深入討論及現況分析,啟發獨立思考及提升邏輯分析力。

第四部份 – 建議書撰寫技巧 (10小時)

  • 指導如何撰寫公務採購範疇的建議,教導如何把公務採購法例融滙貫通引用於建議書中,給予權限實體清晰的思路,以便作出判斷及批示。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18/6~19/11*(逢星期日,每天2節課) 第1節:10:00-13:00第2節:14:30-17:30 MOP9,600( 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MOP 100

*6/8全日不上課, 12/11第2節不上課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04/19/reminder_20170506/

 

報名須知 – 2017年第四期公共行政課程

  1. 2017年第四期公共行政課程,於56(星期六)開始接受報名,所有課程均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1) 人事管理專業文憑課程
    (2) 公務採購專業文憑課程
    (3) 行政程序課程
    (4) 工作表現評核制度課程
    (5) 公共部門招聘及晉級制度課程
    (6) 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
    (7) 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課程
    (8) 處理投訴程序課程
  2. 課程簡介及報名須知可於 http://site.mpa-training.com/category/news/ 下載。
  3. 報名及上課地點:澳門冼星海大馬路金龍中心15樓F座 (辦公時間:10:00~20:00,逢星期四休息)。
  4. 報名時請帶同報名表、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副本、學費及報名費。報名表可於http://site.mpa-training.com/wp-content/uploads/2014/07/ApplicationForm.pdf下載。如屬代報情況,必須同時遞交授權書。
  5. 付款方式:現金、信用卡。
  6. 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額滿即止。每一個籌號只接受一份報名表(即只可幫一名同學代報或自己報名)。
  7.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資助課程會於課程簡介附上專屬圖案及課程編號,欲報讀該類課程但未能親身報名者,可委託他人代報,但須攜帶報名者之澳門居民身份證及事先填妥教育暨青年局指定的報名表及委託書,有關表格可於 http://www.dsej.gov.mo/pdac/2017/index.php?con=form下載。代報人未能出示報名者居民身份證之情況,則須待本培訓中心確實報名者的進修帳戶有足夠餘額,有關報名程序才算完成。
  8. 不接受同學轉讀其他課程或其他班別的要求,亦不接受與其他同學調班的要求。
  9. 如學生主動提出退學要求,已繳學費及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本培訓中心有權對特殊個案另作處理。
  10. 本培訓中心保留對課程延期或取消之權利。
  11. 出席率符合要求及考試合格之學生,方獲發證書。如學生申請缺席上課,須有合理理由及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且須於缺席日起計7天內向本培訓中心遞交證明文件,否則視為不合理缺席。

人事管理專業文憑課程(PAPM60117S) – 額滿

本課程以四個部份組成,從人事管理的法例及原則起步,讓學員對人事管理制度建立紥實的基礎知識,第二階段是透過大量不同的人事管理模擬工作個案/問題,指導學員實務操作技巧及應付公開考試,第三及最後階段是引導學員獨立思考,以熱門的人事管理議題作現況分析,藉此啟發思考能力、提升邏輯分析力及教導學員撰寫建議書的技巧。完成課程後,讓學員對公共行政人事管理方面得到全面掌握。

對象:任何有興趣瞭解公共機關人事管理或投身公職的人士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120小時 (共40節課)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之課程編號:1704110609-0

課程內容:

第一部份 – 人事管理制度 (60小時)

  • 人員任用、調動、晉升
  • 年假
  • 缺勤
  • 薪俸、年資獎金及供款時間獎金
  • 假期津貼、聖誕津貼
  • 確定終止職務的金錢補償
  • 超時工作
  • 房屋津貼、家庭津貼
  • 結婚津貼、出生津貼、死亡津貼
  • 日津貼、啓程津貼
  • 職務主管及秘書
  • 衛生護理
  • 無薪假
  • 退休及撫卹制度
  • 公積金制度

第二部份 – 實務操作技巧 (30小時)

  • 引用人事管理制度的相關法例完成於課堂上指派的模擬工作個案/問題,透過學員如執行實際的公共行政工作般完成模擬題目,從而掌握法例的應用及瞭解實際運作流程。

第三部份 – 人事管理研修 (20小時)

  • 針對熱門的人事管理議題及複雜的個案作深入討論及現況分析,啟發獨立思考及提升邏輯分析力。

第四部份 – 建議書撰寫技巧 (10小時)

  • 指導如何撰寫人事範疇的建議,教導如何把人事法例融滙貫通引用於建議書中,給予權限實體清晰的思路,以便作出判斷及批示。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20/5~14/10*(逢星期六,每天2節課) 第1節:10:00-13:00第2節:14:30-17:30 MOP9,600(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MOP 100

*5/8全日不上課, 12/8第1節不上課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04/19/reminder_20170506/

語理及數理邏輯分析(能力提升) — 滿額

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於7月14日生效及實施,自此,公共部門的人員招聘程序須由兩階段組成,第一關的考核(即綜合能力評估程序)由行政公職局主導,而綜合能力評估程序的施行細則亦已公佈,除工人的人員組別外,其餘兩組別的筆試內容均包含語理及數理邏輯,目的主要是評估考生的分析和判斷能力。

本課程主要介紹邏輯思維和分析,介紹各種邏輯的主要概念、論證和命題和不同的邏輯系統,由兩個部分組成:
1)邏輯思維,包括邏輯規則和操作的研究;
2)各種技能在邏輯思維和分析中的應用,包括論證和命題研究,令學員明白證明的形式和結構。

目的:  透過本課程讓學員將應用理論和實踐結合,令學員能靈活運用邏輯思維,提升分析和判斷能力,去解決問題,並加強學員對綜合能力評估考核的應試能力。完成課程後,學員應能掌握(1)知識與理解技能、(2)智力技能、(3)專業技能的應用及(4)關鍵技能。 繼續閱讀 語理及數理邏輯分析(能力提升) — 滿額

公共行政實務系列 – 公共會計管理強化課程

特區政府每年頒布的財政預算案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亦是規範政府進行年度財政活動的基本框架。為了有效及適度運用公帑,立法部門先後制定了多條法令、行政法規、批示等,以規範各公共機關預算的執行及監督,故此管理財政的人員必須清楚瞭解該等法律規定及本地區總預算的結構,才可合法運用公共資源。

目的:本課程結合理論及實踐,詳盡解釋相關法例及概念,並透過對疑難及個案進行探討分析,讓學員對公共財政管理制度有清晰及準確的理解。 繼續閱讀 公共行政實務系列 – 公共會計管理強化課程

報名須知 – 11/2(星期六)開始報名

  1. 2017年第二期公共行政課程,於211(星期六)開始接受報名:
    (1) 公共行政實務系列 – 人事管理強化課程(一)及(二)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02/07/papm10117npapm20117/
    (2) 公共行政實務系列 – 面試的技巧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02/07/ints00217/
    (3)語理及數理邏輯分析(能力提升)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02/07/mlog00417/
  2. 課程簡介及報名需知可於 http://site.mpa-training.com/category/news/ 下載。
  3. 報名及上課地點:澳門冼星海大馬路金龍中心15樓F座 (辦公時間:10:00~20:00,逢星期四休息)。
  4. 報名時請帶同報名表、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副本、學費及報名費。報名表可於http://site.mpa-training.com/wp-content/uploads/2014/07/ApplicationForm.pdf下載。如屬代報情況,必須同時遞交授權書。
  5. 付款方式:現金、信用卡、支票或本票,支票或本票抬頭請寫 “澳門公共行政管理培訓中心”。
  6. 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額滿即止。每一個籌號只接受一份報名表(即只可幫一名同學代報或自己報名)
  7. 不接受同學轉讀其他課程或其他班別的要求,亦不接受與其他同學調班的要求。
  8. 如學生主動提出退學要求,已繳學費及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本培訓中心有權對特殊個案另作處理。
  9. 本培訓中心保留對課程延期或取消之權利。
  10. 出席率符合要求及考試合格之學生,方獲發證書。如學生申請缺席上課,須有合理理由及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且須於缺席日起計7天內向本培訓中心遞交證明文件,否則視為不合理缺席。

公共行政實務系列 – 人事管理強化課程 PAPM10117 & PAPM20117 – 額滿

在公共行政架構中,所有工作人員不論是領導及主管、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其職業進程、福利待遇、權利、義務等都受到公職法律的嚴格規管。透過闡釋相關法律、法令、法規及實務個案的分析,令學員明白所有公共行政工作人員應遵從的工作義務、所享有的權利、入職、升遷、考勤、工作評核制度等的定義,以及實際執行每一程序的特定行政手續、步驟與時限等。

目的:透過對法例條文的詳盡闡釋及對實際工作案例由淺入深的探討,讓學員修畢本課程將可明瞭公共機關人力資源部門的日常運作情況及工作時所面對的法例之運用的重要原則,對現職 / 或有意成為公共機關人力資源部門的員工 / 學員,尤為重要。

對象:任何有興趣瞭解公共機關人事管理的人士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程內容:

本課程共有兩個單元(可獨立修讀,第二單元考試內容將包括第一單元的法例):

第一單元(課時:28小時)

  • 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 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
  • 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

第二單元(課時:60小時)

  • 經第62/98/M號法令修改之第87/89/M號法令–核准《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 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
  • 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
  • 第1/2014號法律–調整年資獎金、津貼及補助的金額
  • 第8/2016號法律–調整房屋津貼的金額
  • 第11/2016號法律–2017年財政年度預算案
  • 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 第8/2004號法律–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工作表現評核原則
  • 第31/2004號行政法規–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一般制度
  • 第21/GM/95號批示–確定澳門公共行政當局新的正常辦公時間
  • 第45/GM/95號批示–說明具有財政自治權之實體承擔為其提供服務之工作人員在衛生護理方面之負擔之規定

只涉及公共行政工作人員薪俸點之調整

單元

課程編號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第一單元

PAPM10117

5/3 ~ 26/3

逢星期日

9:30-13:30 (4小時) & 14:30-17:30 (3小時)

MOP2,240

MOP 100

第二單元 PAPM20117 2/4 ~ 4/6逢星期日 10:00-13:00 (3小時) & 14:30-17:30 (3小時) MOP4,800

MOP 100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如果同時報讀兩個單元,只需繳付MOP100報名費。

 

公共行政實務系列 – 面試的技巧 INTS00217 – 滿額

在一般公職開考程序中,專業面試一向佔頗高的評分比重,在面試當中,典試委員會少不免會考核考生對特區政府、其施政方針及開考部門的特質、資訊等的掌握,從而了解考生是否為自己投考該公共部門而做好一點點最基本的準備工作。本課程專門針對公職開考中的專業面試,協助學員全方面地準備面試及掌握面試的應對技巧。

課程內容:

  • 深入講析如何準備及整理面試材料,幫助學員全面瞭解及掌握考試資訊
  • 講解面試時要注意的事項,並透過模擬面試,讓學員掌握正確的面試技巧及思維

對象:任何有興趣參加公職考試的人士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30小時 (共10節)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7/3 ~ 23/5*(逢星期二) 19:00 ~ 22:00 MOP 2,400

MOP 100

*4/4, 2/5不上課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語理及數理邏輯分析(能力提升) MLOG00417 – 滿額

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於7月14日生效及實施,自此,公共部門的人員招聘程序須由兩階段組成,第一關的考核(即綜合能力評估程序)由行政公職局主導,而綜合能力評估程序的施行細則亦已公佈,除工人的人員組別外,其餘兩組別的筆試內容均包含語理及數理邏輯,目的主要是評估考生的分析和判斷能力。

本課程主要介紹邏輯思維和分析,介紹各種邏輯的主要概念、論證和命題和不同的邏輯系統,由兩個部分組成:1)邏輯思維,包括邏輯規則和操作的研究;2)各種技能在邏輯思維和分析中的應用,包括論證和命題研究,令學員明白證明的形式和結構。

目的:  透過本課程讓學員將應用理論和實踐結合,令學員能靈活運用邏輯思維,提升分析和判斷能力,去解決問題,並加強學員對綜合能力評估考核的應試能力。完成課程後,學員應能掌握(1)知識與理解技能、(2)智力技能、(3)專業技能的應用及(4)關鍵技能。

對象:  有興趣學習語理及數理邏輯的人士

導師:  黃偉傑 (資深導師)

課時:  30小時 (共10節)

課程內容:

  1. 邏輯與推理的運用
  2. 命題與論證推理
  3. 邏輯結構/命題種類
  4. 命題轉換與邏輯等價
  5. 邏輯結構:論題、論據與判斷
  6. 邏輯真値表、條件陳述句的研究
  7. 一致性與替換法則
  8. 演繹證明法/歸納法
  9. 語理邏輯
  10. 數理邏輯、數據推理
  11. 綜合問題、邏輯關聯
  12. 模擬試題練習 (參考國內及香港投考公務員相關範疇的考題)

課程編號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MLOG00417 19/3 ~ 21/5(逢星期 日) 14:30-17:30 MOP2,400

MOP100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