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行政架構中,所有工作人員不論是領導及主管、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及散位人員,其職業進程、福利待遇、權利、義務等都受到公職法律的嚴格規管。
對象:任何有興趣瞭解公共機關人事管理的人士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60小時 (共20節課)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之課程編號:1710320240-0 繼續閱讀 人事管理課程 (PAPM00218S) – 加開班 – 滿額
在公共行政架構中,所有工作人員不論是領導及主管、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及散位人員,其職業進程、福利待遇、權利、義務等都受到公職法律的嚴格規管。
對象:任何有興趣瞭解公共機關人事管理的人士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60小時 (共20節課)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之課程編號:1710320240-0 繼續閱讀 人事管理課程 (PAPM00218S) – 加開班 – 滿額
為完善公務人員的退休保障制度,澳門特區政府於2006年度立法制定《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法案,並於2007年1月1日起實施推行。這一法律的生效,使過去一直未能在退休基金會制度下獲退休保障的公務人員終能受惠於退休保障制度,把現行的局部退休保障制度擴大至全體現職或新入職公務人員。
目的: 本課程將詳盡解釋公積金制度法律中的各條文,並透過實例解說各步驟如:登記、供款、投放供款、註銷登記、權益歸屬、結算及支付、原退休金供款人在轉制所面對的問題(如移轉價值等)、公務人員如選擇公積金制度在離職時的金錢補償等事項在實務運作中的實際情況。籍此可令學員更明瞭及掌握公務人員在公積金制度中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繼續閱讀 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課程 (PAFU00118S) – 已開課
在公共行政架構中,所有工作人員不論是領導及主管、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及散位人員,其職業進程、福利待遇、權利、義務等都受到公職法律的嚴格規管。
對象:任何有興趣瞭解公共機關人事管理的人士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60小時 (共20節課)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之課程編號:1707320319-0
課程內容:
上課日期 |
時間 | 學費 | 報名費 |
25/2~8/7(逢星期日) | 10:00~13:00 | MOP5,100(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
MOP 100 |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8/01/02/reminder_20180106/
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屬一個重要的法律文件,為個人資料保護建立一套較完整的法律制度,當中包括適用的原則、資料當事人的權利、資料保護公共當局的權責以致相關處罰制度等等。因此認識個人資料保護法不但有助我們了解本澳有關方面的法律制度,亦能提升我們對個人資料處理和保護的認知。
對象:任何有興趣瞭解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人士
導師:廖華基 (前司長辦法律顧問,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持續進修課程編號: 1707030429-0
課時:24小時 (共8節)
課程內容:
上課日期 |
時間 | 學費 | 報名費 |
19/1/18~23/3/18*(逢星期五) | 19:00-22:00 | MOP2,040(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
MOP100 |
*26/1,16/2不上課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12/13/reminder_20171216/
本課程旨在讓學員對本澳行政程序法有較深入的認識,尤其是關於基本原則、程序的一般階段、行政保障三個方面。由於行政程序法屬行政法中的一部分,在課程中會向學員講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知識,使他們更易於明白和掌握行政程序法的內容。此外,為了使學員能把他們的實際工作結合課堂的教學內容,在每次課堂的末段將有約15分鐘的發問時間供學員提問。
對象:任何有興趣瞭解澳門特區公共行政程序的人士
導師:廖華基 (前司長辦法律顧問,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 42小時 (共13節)
持續進修課程編號: 1707030392-1
課程內容:
第一部份 行政法概論
第二部份 行政程序法典
第三部份 行政保障
上課日期 |
時間 | 學費 | 報名費 |
17/1/18~14/3/18*(逢星期三及六) | 星期三 ─ 19:00-22:00星期六 ─ 14:30-18:30 | MOP3,570(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
MOP100 |
*10/2,17/2,3/3,10/3不上課,7/3上課時間為19:00-21:00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12/13/reminder_20171216/
在各個投考公職的知識考試中,除考核考生的一般職務能力和知識外,典試委員會很多時都會要求草擬公文,來測試考生們的寫作能力。要在云云投考生中突圍而出,除了文筆好,還要對法律有一定認識,把法例條文於公文中引用得宜。
撰寫公文與編寫其他文書不同,因公共行政機關必須在符合法律的框架下及法律賦予的職權範圍內進行所有活動,所有公文均須符合法律要求,故引用合適的法例條文才是相對重要的。
要撰寫一篇“好”的公文,不得不先了解每一公文的特點、格式及不同公文的各種不同寫作方法,且最重要的是能把個中法例融滙貫通引入公文中,這樣才可給予權限實體清晰的思路,以便作出判斷及批示。
對象:任何有興趣認識公文寫作的人士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60小時 (共20節課)
課程內容:
中文公文的表述方法與語言運用:
公文及事務文書寫作訓練:
上課日期 |
時間 | 學費 | 報名費 |
9/1/18~12/6/18*(逢星期二) | 19:00~22:00 | MOP 4,800 |
MOP 100 |
*20/2, 1/5, 22/5不上課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10/27/reminder2017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