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課程 (PAPM00218S) – 加開班 – 滿額

在公共行政架構中,所有工作人員不論是領導及主管、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及散位人員,其職業進程、福利待遇、權利、義務等都受到公職法律的嚴格規管。

對象:任何有興趣瞭解公共機關人事管理的人士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60小時 (共20節課)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之課程編號:1710320240-0 繼續閱讀 人事管理課程 (PAPM00218S) – 加開班 – 滿額

報名須知 – 6/1(星期六)開始報名

  1. 2018年第一期公共行政課程,於16(星期六)開始接受報名,2個課程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1) 人事管理課程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8/01/02/papm00118s/
    (2) 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課程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8/01/02/pafu00118s/
  2. 課程簡介及報名須知可於 http://site.mpa-training.com/category/news/ 下載。
  3. 報名及上課地點:澳門冼星海大馬路金龍中心15樓F座 (辦公時間:10:00~20:00,逢星期四休息)。
  4. 報名時請帶同報名表、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副本、學費及報名費。報名表可於http://site.mpa-training.com/wp-content/uploads/2014/07/ApplicationForm.pdf下載。如屬代報情況,必須同時遞交授權書。
  5. 付款方式:現金、信用卡。
  6. 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額滿即止。每一個籌號只接受一份報名表(即只可幫一名同學代報或自己報名)
  7.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資助課程會於課程簡介附上專屬圖案及課程編號,欲報讀該類課程但未能親身報名者,可委託他人代報,但須攜帶報名者之澳門居民身份證及事先填妥教育暨青年局指定的報名表及委託書,有關表格可於 http://www.dsej.gov.mo/pdac/2017/index.php?con=form下載。代報人未能出示報名者居民身份證之情況,則須待本培訓中心確實報名者的進修帳戶有足夠餘額,有關報名程序才算完成。
  8. 不接受同學轉讀其他課程或其他班別的要求,亦不接受與其他同學調班的要求。
  9. 如學生主動提出退學要求,已繳學費及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本培訓中心有權對特殊個案另作處理。
  10. 本培訓中心保留對課程延期或取消之權利。
  11. 出席率符合要求及考試合格之學生,方獲發證書。如學生申請缺席上課,須有合理理由及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且須於缺席日起計7天內向本培訓中心遞交證明文件,否則視為不合理缺席。

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課程 (PAFU00118S) – 已開課

為完善公務人員的退休保障制度,澳門特區政府於2006年度立法制定《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法案,並於2007年1月1日起實施推行。這一法律的生效,使過去一直未能在退休基金會制度下獲退休保障的公務人員終能受惠於退休保障制度,把現行的局部退休保障制度擴大至全體現職或新入職公務人員。

目的: 本課程將詳盡解釋公積金制度法律中的各條文,並透過實例解說各步驟如:登記、供款、投放供款、註銷登記、權益歸屬、結算及支付、原退休金供款人在轉制所面對的問題(如移轉價值等)、公務人員如選擇公積金制度在離職時的金錢補償等事項在實務運作中的實際情況。籍此可令學員更明瞭及掌握公務人員在公積金制度中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繼續閱讀 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課程 (PAFU00118S) – 已開課

人事管理課程 (PAPM00118S) – 滿額

在公共行政架構中,所有工作人員不論是領導及主管、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及散位人員,其職業進程、福利待遇、權利、義務等都受到公職法律的嚴格規管。

對象:任何有興趣瞭解公共機關人事管理的人士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60小時 (共20節課)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之課程編號:1707320319-0

課程內容:

  • 人員任用、調動、晉升
  • 年假
  • 缺勤
  • 薪俸、年資獎金及供款時間獎金
  • 假期津貼、聖誕津貼
  • 確定終止職務的金錢補償
  • 超時工作
  • 房屋津貼、家庭津貼
  • 結婚津貼、出生津貼、死亡津貼
  • 日津貼、啓程津貼
  • 職務主管及秘書
  • 衛生護理
  • 無薪假
  • 退休及撫卹制度
  • 公積金制度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25/2~8/7(逢星期日) 10:00~13:00 MOP5,100(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MOP 100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8/01/02/reminder_20180106/

報名須知 – 2個課程尚餘少量名額

  1. 以下課程由16/12/2017(星期六)起開始接受報名,2個課程均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1) 個人資料保護法律制度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12/13/pfpd00118s/
    (2) 行政程序課程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12/13/pacp00118s/
  2. 課程簡介及報名需知可於 http://site.mpa-training.com/category/news/ 下載。
  3. 報名及上課地點:澳門冼星海大馬路金龍中心15樓F座 (辦公時間:10:00~20:00,逢星期四休息)。
  4. 報名時請帶同報名表、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副本、學費及報名費。報名表可於http://site.mpa-training.com/wp-content/uploads/2014/07/ApplicationForm.pdf下載。如屬代報情況,必須同時遞交授權書。
  5. 付款方式:現金、信用卡。
  6. 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7.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資助課程會於課程簡介附上專屬圖案及課程編號,欲報讀該類課程但未能親身報名者,可委託他人代報,但須攜帶報名者之澳門居民身份證及事先填妥教育暨青年局指定的報名表及委託書,有關表格可於 http://www.dsej.gov.mo/pdac/2017/index.php?con=form下載。代報人未能出示報名者居民身份證之情況,則須待本培訓中心確實報名者的進修帳戶有足夠餘額,有關報名程序才算完成。
  8. 不接受學生轉讀其他班別的要求
  9. 如學生主動提出退學要求,已繳學費及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本培訓中心有權對特殊個案另作處理。
  10. 本培訓中心保留對課程延期或取消之權利。
  11. 出席率符合要求及考試合格之學生,方獲發證書。如學生申請缺席上課,須有合理理由及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且須於缺席日起計7天內向本培訓中心遞交證明文件,否則視為不合理缺席。

個人資料保護法律制度 (PFPD00118S) – 滿額

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屬一個重要的法律文件,為個人資料保護建立一套較完整的法律制度,當中包括適用的原則、資料當事人的權利、資料保護公共當局的權責以致相關處罰制度等等。因此認識個人資料保護法不但有助我們了解本澳有關方面的法律制度,亦能提升我們對個人資料處理和保護的認知。

 對象:任何有興趣瞭解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人士

導師:廖華基 (前司長辦法律顧問,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持續進修課程編號:  1707030429-0

課時:24小時 (共8節)

課程內容:

  • 個人資料保護的概念與個人資料保護法
    1. 私隱權及私隱自決權
    2. 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法津地位
    3. 個人資料保護法與其他法律部門之關係
  • 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
    1. 適用範圍及基本原則
    2. 個人資料的概念及分類
    3. 負責處理資料的實體等方面的基礎定義
    4. 個人資料的處理與處理的正當性;個人資料的互聯及轉移
    5. 資料當事人的權利:資訊權、查閱權、更正權、反對權、不受自動化約束權、損害賠償權
    6. 個人資料的通知及許可制度;行為守則
    7. 行政和司法保護
  • 公共當局/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1. 公共當局的概念及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的成立(第8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2.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的權限:通知;許可;意見書;調查及處罰
    3. 處罰制度:行政違法;犯罪;附加刑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19/1/18~23/3/18*(逢星期五) 19:00-22:00 MOP2,040(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MOP100

*26/1,16/2不上課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12/13/reminder_20171216/

行政程序課程 (PACP00118S) – 滿額

本課程旨在讓學員對本澳行政程序法有較深入的認識,尤其是關於基本原則、程序的一般階段、行政保障三個方面。由於行政程序法屬行政法中的一部分,在課程中會向學員講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知識,使他們更易於明白和掌握行政程序法的內容。此外,為了使學員能把他們的實際工作結合課堂的教學內容,在每次課堂的末段將有約15分鐘的發問時間供學員提問。

對象:任何有興趣瞭解澳門特區公共行政程序的人士

導師:廖華基 (前司長辦法律顧問,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 42小時 (共13節)

持續進修課程編號:  1707030392-1

課程內容:

第一部份 行政法概論

  1. 公共行政與集體需要
  2. 公共行政的各種意義
  3. 行政法:公法、權力分立、行政合法性
  4. 行政組織
  5. 層級與授權
  6. 行政活動:行政行為、規章、行政合同

第二部份 行政程序法典

  1. 行政程序法典為行政法的部分
  2. 行政程序之定義及其一般原則;預先執行
  3. 行政程序之一般階段:提起、調查、聽證、決定、通知
  4. 行政合同之使用及特徵

第三部份 行政保障

  1. 行政行為之可訴性;確定性之行政行為
  2. 聲明異議及行政上訴;必要訴願及任意訴願
  3. 正當性、期限及效果
  4. 司法上訴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17/1/18~14/3/18*(逢星期三及六) 星期三 ─ 19:00-22:00星期六 ─ 14:30-18:30 MOP3,570(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MOP100

*10/2,17/2,3/3,10/3不上課,7/3上課時間為19:00-21:00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12/13/reminder_20171216/

報名須知 – 4/11上午10時開始報名

  1. 以下課程由4/11/2017(星期六)上午10起開始接受報名,第2個課程均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1) 公共行政實務系列 – 中文公文寫作課程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10/27/pagc00317/
    (2) 勞動關係法基礎課程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10/27/pall00217s/
  2. 課程簡介及報名需知可於 http://site.mpa-training.com/category/news/ 下載。
  3. 報名及上課地點:澳門冼星海大馬路金龍中心15樓F座 (辦公時間:10:00~20:00,逢星期四休息)。
  4. 報名時請帶同報名表、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副本、學費及報名費。報名表可於http://site.mpa-training.com/wp-content/uploads/2014/07/ApplicationForm.pdf下載。如屬代報情況,必須同時遞交授權書。
  5. 付款方式:現金、信用卡。
  6. 名額有限,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7.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資助課程會於課程簡介附上專屬圖案及課程編號,欲報讀該類課程但未能親身報名者,可委託他人代報,但須攜帶報名者之澳門居民身份證及事先填妥教育暨青年局指定的報名表及委託書,有關表格可於 http://www.dsej.gov.mo/pdac/2017/index.php?con=form下載。代報人未能出示報名者居民身份證之情況,則須待本培訓中心確實報名者的進修帳戶有足夠餘額,有關報名程序才算完成。
  8. 不接受學生轉讀其他班別的要求
  9. 如學生主動提出退學要求,已繳學費及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本培訓中心有權對特殊個案另作處理。
  10. 本培訓中心保留對課程延期或取消之權利。
  11. 出席率符合要求及考試合格之學生,方獲發證書。如學生申請缺席上課,須有合理理由及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且須於缺席日起計7天內向本培訓中心遞交證明文件,否則視為不合理缺席。

公共行政實務系列 – 中文公文寫作課程 (PAGC00317) 尚餘2名

在各個投考公職的知識考試中,除考核考生的一般職務能力和知識外,典試委員會很多時都會要求草擬公文,來測試考生們的寫作能力。要在云云投考生中突圍而出,除了文筆好,還要對法律有一定認識,把法例條文於公文中引用得宜。

撰寫公文與編寫其他文書不同,因公共行政機關必須在符合法律的框架下及法律賦予的職權範圍內進行所有活動,所有公文均須符合法律要求,故引用合適的法例條文才是相對重要的。

要撰寫一篇“好”的公文,不得不先了解每一公文的特點、格式及不同公文的各種不同寫作方法,且最重要的是能把個中法例融滙貫通引入公文中,這樣才可給予權限實體清晰的思路,以便作出判斷及批示。

對象:任何有興趣認識公文寫作的人士

導師: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60小時 (共20節課)

課程內容:

中文公文的表述方法與語言運用:

  • 公文概說
  • 公文表述方法
  • 常用詞語

公文及事務文書寫作訓練:

  • 事務文書概述
  •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公文格式:
  • (1) 公函;(2) 計劃書;(3) 建議書;(4) 通告;(5) 公告;(6) 證明書;(7) 聲明書;(8) 會議文書包括議程、會議紀錄、會議紀要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9/1/18~12/6/18*(逢星期二) 19:00~22:00 MOP 4,800

 MOP 100

*20/2, 1/5, 22/5不上課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

報名須知: http://site.mpa-training.com/2017/10/27/reminder2017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