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AC

公共行政綜合課程 (PACC00219S) – 滿額

本課程以三部份組成一系列的入門課程,涵蓋人事管理、公務採購及公共財政管理三個領域,簡介相關法例及基本原則,並輔以個案分析,讓學員修畢本課程後能初步瞭解公共機關人力資源部門的日常運作情況、公務採購的基本流程、特區總預算的結構、公共財政管理制度、公共資源的運用原則等。

對象: 任何對公共行政有興趣的人士

導師: 羅潔林 (資深公共行政管理及教學人員)

課時: 120小時 (共40節,每節3小時)

持續進修課程編號: 1901320035-1

課程內容: 

第一部份 人事管理 (60 小時)

在公共行政架構中,所有工作人員,其職業進程、福利待遇、權利、義務等都受到公職法律的嚴格規管。本單元將透過簡介相關法律、法令、法規及實務個案的分析,令學員初步瞭解所有公共行政工作人員應遵從的工作義務、所享有的權利、入職、晉級晉階、考勤、工作評核制度等的定義,以及實際執行的程序等。

第二部份 公務採購 (30小時)

本單元將透過簡介相關法例及基本原則並輔以實例解說,透視公共機關(尤其是自治機關)於整個採購物品/取得服務過程中所涉及的步驟,從“採購目的”的說明開始至詢價/判斷採購形式(公開招標或直接磋商)/甄選/評審/預留撥款/判給/收貨/結算/支付等整個過程的應遵法例,採購程序與預算執行的相互配合,採購程序中各項行政行為之執行次序/時限,規範工作人員於各採購程序中的注意事項。

第三部分 公共會計 (30小時)

本單元將簡介公共會計的相關法例及概念,透視特區總預算的結構及公共資源的運用原則,讓學員對公共財政管理制度有基礎認識。

上課日期

時間 學費 報名費
18/8~19/1*(逢星期日,每天共2節) 14:30-17:30&18:30-21:30 MOP9,600(已納入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MOP100

*8/12,22/12,12/1(第二節)不上課, 19/1(第一節)考試

證書:經考核合格及缺席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之學員,將獲發證書。